分类: 5其他

  • 大幅降温后做好番茄晚疫病防控

    冬季大幅降温后,设施内易形成低温高湿的小气候环境,极易引发番茄晚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该病一旦发生,传播迅速,一般可减产20%~30%,严重时可导致绝收。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提醒各蔬菜产区做好番茄晚疫病的监测与防控。

    一、症状识别

    晚疫病是一种低温高湿条件下的流行性病害,可侵染番茄叶、茎、果。叶片染病,多从叶尖、叶缘开始,初为暗绿色水渍状不规则病斑,迅速扩展后形成褐色坏死大斑。叶柄和茎秆染病,形成不规则褐色坏死斑。温湿度适宜时,病部产生白色霉层。青果易染病,果实表面形成不规则云纹状病斑,果实一般不变软、不腐烂。

    二、发病规律

    晚疫病菌随病残体在土壤中越冬,借气流、风雨、灌溉传播,由气孔和表皮直接侵入,番茄染病后形成中心病株,条件适合可迅速蔓延。低温高湿、植株叶片表面结露易发病。多年连作、密度过大、偏施氮肥、浇水过多或浇后遇阴霾天、保护地放风不及时等均可诱发或加重发生。

    三、防控要点

    1、做好棚室降湿保温。提前做好棚室加固、防风、保温等措施,在棚室出入口挂置棉被,棚内采用无滴膜加挂二道幕等方式提高棚室温度;大风降温天气要缓慢揭开保温被,多次短时放风,避免棚内长时间湿度过高。

    2、做好田间管理。加强栽培管理,采用滴灌、膜下暗灌,降低湿度;发病后适当控制浇水,提高管理温度,控制病害发展;适时增施叶面微肥,叶面喷施免疫诱抗剂如5%氨基寡糖素水剂,生长调节剂如0.11%吲哚乙酸水剂等,可促进植株生长,诱导蔬菜提高抗寒、抗病性。

    3、适时开展防治。增加田间调查频次,田间发现中心病株后及时清除病部并带出棚外深埋;发病初期可选用0.3%丁子香酚可溶液剂、2%几丁聚糖水剂、10%氟噻唑吡乙酮悬浮剂、250克/升嘧菌酯悬浮剂、687.5克/升氟菌·霜霉威悬浮剂、50%烯酰吗啉可湿性粉剂、72%霜脲·锰锌可湿性粉剂等喷施。施药不得超过农药标签所注的“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施药后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 大风降温天气蔬菜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1.做好棚室加固。检查塑料薄膜固定情况,压膜线或压杆须固定牢靠,破损棚膜及时粘补;对于老旧温室或骨架已变形的温室,要采取支立柱的方式加固;确保外保温覆盖物棉被、草苫连接紧密无裂缝,盖严、压实。

    2.加强棚室保温。可在棚出入口挂置棉被,下风口处加设一道棚膜围挡,棚内采用无滴膜加挂二道幕,苗床搭建小拱棚,后墙外培土、加盖保温被等方式提高棚室温度。

    3.控好棚室湿度。棚室高湿有利于灰霉病和霜霉病等低温高湿性病害发生。大风降温天也应该适当放风,避免棚室长时间湿度过高。放风时注意缩短放风时间,勤观察、控制放风口,避免出现植株萎蔫、寒害等生理性病害。有条件的棚室可安装电除雾、除湿机等除湿设备,降低棚室湿度。

    4.做好病虫害监测。采用色板监测诱杀技术,做好虫害监测工作。田间操作时,注意田园清洁,仔细观察感病植株,及时摘除病叶、病果,清除带病植株。

    5.提高蔬菜抗病性。适时施用5%氨基寡糖素水剂、2%几丁聚糖水剂等植物免疫诱抗剂或0.04%芸苔素内酯水剂、1.2%吲哚乙酸水剂等植物免疫诱抗剂、生长调节剂,提高蔬菜抗寒、抗病性。

    6.科学开展药剂防控。根据“智能预警—当前易发病虫”中各种病虫害推荐的登记药剂进行防控。施药不得超过农药标签所注的“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要注意安全间隔期,未过安全间隔期严禁采摘上市。

  • 秋冬季设施农业烟粉虱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烟粉虱刺吸植株汁液,导致植株生长衰弱,传播的病毒病对蔬菜生产造成严重损失。10月是设施内烟粉虱的高发期,为做好高效设施番茄生产烟粉虱的防控工作,特提出以下防控指导方案。

    1. 清洁田园。田间杂草是烟粉虱等小型害虫的寄主,及时清除设施内、设施周围和园区中的杂草,减少环境中虫口数量。
    2. 严格安装防虫网。在棚室风口和出入口安装50目以上的防虫网。认真检查防虫网与棚膜、地面之间有无缝隙,防止小型害虫通过缝隙进入设施内。
    3. 挂设色板监测诱杀烟粉虱。在棚室内悬挂黄板监测和诱杀烟粉虱,监测每亩悬挂3-5块色板,悬挂高度在作物上方10cm左右。发现色板上诱杀到烟粉虱后要尽快采取药剂防控或天敌防控等措施,对诱杀到害虫色板周围区域要重点防治,棚室增加诱虫板数量20-30块/亩。在连栋温室内可使用黄色诱虫带监测诱杀烟粉虱。
    4. 天敌防控。在设施内烟粉虱发生初期,可使用天敌防控。释放丽蚜小蜂10卡/亩(200头/卡),7-10d一次,连续释放5-6次。烟粉虱成虫密度高时可先采用药剂防控,压低虫口数量,再使用丽蚜小蜂进行控制。
    5. 药剂防控。设施内烟粉虱发生初期及时用药防控。番茄可采取苗期定期严格预防的方式,定植缓苗后即采取第一次药剂预防,采用杀卵和杀成虫药剂连续防控2-3次,用药间隔1-2周(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使用)。采用对熊蜂风险低的药剂防控烟粉虱,如噻嗪酮、啶虫脒、螺虫乙酯、氟吡呋喃酮、d-柠檬烯、矿物油等。用药时应将蜂箱搬出棚室,对熊蜂的安全间隔期过后再放入棚室中,具体间隔期可咨询技术人员。吡虫啉、噻虫嗪、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等药剂对熊蜂的毒性高、持效期长,熊蜂授粉棚室不能使用。
    6. 烟粉虱的繁殖速度快,世代重叠,应抓好早期防治,监测到烟粉虱后及时用药,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做好卵和成虫的共同防治,注意药剂的轮换使用,避免抗药性产生。烟粉虱传播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苗期烟粉虱传毒对番茄生产造成的损失最重,另外高效设施农业内采用熊蜂授粉,所以应尽量在苗期和番茄开花前控制设施内达到基本无烟粉虱水平,这样可减少花期和后期用药,保障授粉熊蜂安全和番茄产品质量安全。
  • 高湿季节 如何降低棚内湿度?

    1、采用无滴棚膜水珠沿膜面下流,滴水面小,空气湿度小。

    2、合理密植加强管理定植密度切勿过密,适时整枝打杈,摘除病老叶子,增加通风透光。

    3适时扣地膜起到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土壤湿度、改善土壤理化结构,抑制杂草生长等作用。

    4、合理浇水尽量采用滴灌、膜下微滴等方式灌溉。浇水宜在晴天上午10~12时,并配合通风排湿,不可在下午、阴天及雨雪天浇水,要避免浇水后出现连阴天。

    5、通风换气秋冬季温室大棚早晨拉开棉被后一小时左右放风10分钟左右,排出棚内有害气体和湿气。连续阴天和雾霾天气,在中午时也要进行一次放风。

    6、选用粉剂和烟雾剂连阴天时,棚内易爆发病害。必须施药时尽量选用粉尘剂和烟雾剂,或选用烟雾机等用水量少的施药器械。

    7、操作行内撒施稻壳、秸秆等在降低土壤水分蒸发、吸收空气中部分水分的同时,秸秆在腐烂过程中释放出热量和二氧化碳,提高棚内温度、促进蔬菜光合作用。

    8、开启电场除雾装置。有条件的棚室可以安装电场除雾装置降低棚内湿度。

    9、开启轴流风机。秋冬季夜间湿度大时,可分别在夜里10点、2点分别开启轴流风机3小时,降低作物的叶表面湿度。

  • 农业信贷直通车(国家和市级政策)

    1. 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
    2. 工作模式: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有效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3. 服务对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 申请路径:申请主体扫描“农业农村部信贷直通车”二维码,注册后根据提示提交基础信息和经营信息,填写融资需求,北京农担公司审查核保、银行审核授信。
  • 政策性农业保险(国家和市级政策)

    1. 政策依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 号)、《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1〕2375 号)。
    2. 保险险种: 中央财政补贴险种:

    ①种植业。小麦种植保险、玉米种植保险、水稻种植保险。

    ②养殖业。能繁母猪养殖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奶牛养殖保险。

    市级财政补贴险种:

    ①全市范围推行的险种。

    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险种。小麦种植附加完全成本补充保险、玉米种植附加完全成本补充保险、豆类作物种植保险、露地蔬菜(叶类、根茎类、茄果类及其他类蔬菜)种植保险、秋播大白菜种植保险、苹果种植保险、桃种植保险、梨种植保险、柿子种植保险、樱桃种植保险、枣种植保险、葡萄种植保险、杏种植保险、西瓜种植保险、西瓜种植附加人工保险、核桃种植保险、李子种植保险、中药材种植保险、密植园果品种植保险、露地花卉种植保险、种猪养殖保险、仔猪养殖保险、肉鸡养殖保险、肉鸭养殖保险、渔业养殖保险、蛋鸡养殖保险、蛋种鸡养殖保险、肉种鸡养殖保险、肉牛养殖保险、犊牛养殖保险、种公牛养殖保险、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温室大棚保险、果树树体保险、密植园树体保险、农机综合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生鲜牛乳目标价格保险。

    创新试点险种。露地蔬菜气象指数保险、温室草莓寡照指数保险、温室蔬菜寡照指数保险、杂交小麦制种综合保险、杂交玉米制种综合保险。

    ②区级创新试点险种。大兴区试点瓜果及蔬菜育苗保险,平谷区试点桃种植保险附加产量损失保险,蔬菜种植保险附加完全成本补充保险、梨种植保险附加产量损失保险,顺义区试点蔬菜价格保险。首农食品集团试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

    3.保费补贴比例:

    4.关于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对于玉米、水稻、小麦 3 个种植业险种,中央财政补贴 35%,市财政补贴 25%,各区结合各自实际,累加保费补贴。对于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 3 个养殖业中央险种, 中央财政补贴 40%,市财政补贴 20%,区财政补贴不低于10%。

    5.关于市级财政补贴险种。对于全市范围推行的险种,市财政补贴 50%,各区结合本区实际自主确定本级财政补贴比例;对于区级创新的险种,市财政按区级补贴标准等比例配套,但市区两级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 80%。首农食品集团创新试点险种,市财政补贴 50%。

  • 农业信贷担保(国家和市级政策)

    1. 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 号)《关于做好北京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农〔2019〕1509 号)《北京市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21〕52 号)。
    2. 担保范围: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市农担公司)是本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严格执行“双控”业务标准,服务范围限定为:

    ①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业(粮食作物、蔬菜作物、油料作物、中药材、食用菌、草莓、西甜瓜等)、设施农业、畜牧、渔业、林业生产。

    ②农田建设,包括高效节水设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

    ③农资、农技、农机服务,包括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以下服务的项目: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物资生产经营服务;废旧农膜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渔业增殖放流,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检疫,农作物、畜禽、水产种业繁育及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农业技术服务;农机购置、农机跨区作业、秸秆机械化利用等农业机械化服务;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

    ④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服务,包括向农业生产者提供服务或紧贴北京“菜篮子”工程的以下项目:农副产品收购、农副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检测、农产品品质提升与追溯、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与农业初级产品直接相关的食品制造、中医药加工制造、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等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服务。

    ⑤农业科技服务,包括提供以下服务的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农业技术推广等。

    ⑥农业新业态服务,包括提供以下服务的项目: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产业服务;农业信息化、“互联网+农业”、农业电商等数字农业服务;本市政府部门主导的与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改革相关的产业服务。

    3.担保额度: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其中 10 万元(含)-300 万元(含)业务为政策性业务。

    4.担保费用补助:中央、市级财政对市农担公司给予政策性业务担保费用补助,支持市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 0.5%)。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国家政策)

    1.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 号)。
    2. 主要目标:扶持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村,通过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3. 扶持重点:优先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给予资金支持。2019-2022 年已获得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一般不再纳入扶持范围。扶持资金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支持扶持村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资产, 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市级政策)

    1. 政策依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2〕81 号)。
    2. 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区级及以上示范社达到 650 家(其中:市级及以上示范社 230 家,区级示范社 420 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 500 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全面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 扶持重点: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时更新、完善名录信息,健全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 一码通”统一赋码工作。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 记账软件。实施“千员带万社”行动,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选聘机制。落实“耕耘者”振兴计划,组织实施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计划”,不断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公司。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区级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改善生产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鼓励各区引导信贷、保险等金融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创新开发金融产品。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区域指导服务能力, 形成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区域样板。持续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区,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整体提升。深入开展国家、市级、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级联创,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加强动态监测。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国家政策)

    1. 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 号)。
    2. 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财务会计、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和规范运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等五项管理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稳粮扩油、参与乡村建设、带头人素质和合作社办公司等五方面能力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创建、试点示范等三项指导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县级及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 20 万家,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入库辅导员超过 3 万名,创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 扶持重点: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利益分配,加强登记管理。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农村部将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 头雁”项目,每年培育 3.5 万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带动产业发展。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形成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深入开展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加强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