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休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产业提档升级,强化服务完善提升,突出产业集群成链,致力农户增收致富,着力打造十余条精品线路、创建百余个美丽休闲乡村、提升千余个休闲农业园区、改造近万家民俗接待户(简称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全面构建覆盖各区、乡村、园区与农户的全要素配套、全方位布局、多层次提升的休闲农业产业体系。
- 政策依据:《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实施意见》(京政农发〔2020〕53 号)、《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京政农发〔2020〕54 号)、《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管理办法》(京政农发〔2022〕86 号)
- 项目申报及管理:采用“主体申报、区级入库、市级入库、实施方案审核备案”的方式组织申报。精品线路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以区农业农村局或乡镇人民政府为主,美丽休闲乡村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休闲农业园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以园区经营主体为主,民俗接待示范户改造提升项目申报主体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为主。
- 资金支持:按照美丽休闲乡村 100 万/个、休闲农业园区 50 万/个、民俗接待示范户 10 万/个、市级休闲农业推介活动 100 万/个的标准,支持提升 4 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提升十余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创建百余个美丽休闲乡村、提升一批休闲农业园和民俗接待示范户、乡村民宿。
- 资金使用方向:重点用于休闲农业的规划设计、场景改造、产品开发、品牌推介、人才培养和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等。
①规划设计。支持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接待示范户在发展定位、主题品牌、特色产品、项目运营、营销推广等方面的顶层设计。
②场景改造。支持提升特色鲜明的休闲标识系统(线路全景图、各休闲农业经营点介绍牌、道路导向指示牌、警示关怀牌、服务设施名称标识等)。支持利用在地农业资源、乡土材料打造主题性创意景观、网红打卡点等。支持提升消费场景、体验场景、氛围营造。支持民俗接待示范户室内室外环境设计,提升小院文化内涵。支持基于乡村原始风貌和文化特色,在原有道路、围栏等基础设施上进行特色化、创意化和主题化提升改造。
③产品开发。支持开发特色伴手礼产品、本土特色美食、科普体验项目、主题研学课程、农遗农技项目、运动休闲项目、特色节庆活动、各类主题体验活动等, 形成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休闲产品。
④品牌推介。支持开展品牌建设和营销策划。支持开展线上线下休闲农业推介宣传活动。制作美食、美景、特产、民俗、文化等影像资料。制作具有营销功能、交互功能的数字化营销工具。支持在融媒体平台上进行推广。
⑤人才培养。支持休闲农业各领域实用人才培养, 提升从业人员特色美食制作、专业解说、运营管理、营销推广等各项技能。
⑥利益联结机制创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与社会资本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促进乡村资源产业化,优化乡村产业运营体系,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5.项目评价管理:建设成效评价突出所在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农产品品质提升、联农带动机制完善以及农户收入水平提高等方面效果。以区为单位,辖区内参与评价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园、民俗接待户四种类型分别按照权重计算总得分。各实施主体评价采取指标体系评价与专家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拨付各区休闲农业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