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依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 号)、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 2021 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
〔2021〕9 号)。
2.申报与评审:按照由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核报省级政府同意后, 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程序,开展申请创建工作。采取书面审查和竞争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3.创建条件:参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 号)执行。
4.资金支持:通过竞争遴选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 1 亿元,创建、中期评估和认定分别按 0.3 亿元、0.3 亿元、0.4 亿元安排。通过书面审查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0.7 亿元,创建和认定分别支持 0.3 亿元、0.4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