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依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北京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财农〔2021〕1826 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 号)。
- 资金使用范围: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
- 补助标准: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资金按照各省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5%,包括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任务)、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5%)、上一年度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10%)等因素测算分配。本市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含中央)补助资金标准为 3000 元/亩,各区根据“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统筹使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据实投资。对于基础条件差或破坏严重的农田,各区可依据区域实际和财力,提高投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