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市级政策)

贯彻落实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和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等相关文件重点任务,结合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各项措施落实,统筹重点任务和支撑政策,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高质量发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和强化重大活动保障能力三个方面 8 项内容,市级明确每年度各区重点任务目标,持续提升生产源头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1.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①支持对象。对当年通过绿色、有机认证的主体。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提升全市绿色有机认证增量, 引导生产主体自觉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生产,对通过绿色有机认证的主体给予奖励。认证产量 100 吨以下的,每个主体奖励 5 万元;认证产

量在 100 吨(含)以上的,每个主体奖励 10 万元。

2.实施绿色有机认证生产性补贴。

①支持对象。对 2021 年绿色有机认证有效期内,且

持续安全生产 1 年以上的主体。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稳住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量, 鼓励通过绿色、有机认证的主体持续开展绿色有机认证, 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生产。绿色农产品每吨补贴2000 元,有机农产品每吨补贴 3000 元,每家主体最多补

贴 50 万元。

3.开展种植业绿色农产品整体认证。

①支持对象。申报整镇(乡)开展种植业产品绿色

认证并通过遴选的乡镇;通过市级评估后成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0 亩以上)。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拓宽绿色认证范围,破解绿色食品认证规模瓶颈问题,以乡镇为单位,推动乡镇内种植业生产全面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理念,实现“达到绿色食品认证规模的种植业生产主体力争全部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未达到认证规模但面积在 20 亩(含) 以上的种植业生产主体,通过市级评估后成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0 亩以下的主体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理念” 的整体创建目标。对通过市级整体创建验收和评估的乡镇,每个乡镇奖励 30 万元;对于 20 亩(含)以上的种植业生产主体,通过市级评估后成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每个基地奖励 5 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提升辖区种植生产主体生产水平,按照“降规模不降标准”的要求,开展绿色生产。

4.提升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①支持对象。市级新评定或者满 5 年复评中,被市级评为“优级”的农业标准化基地。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按照“区级建设、市级评定、优级奖励、动态管理”原则,持续推进各区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提升建设,市级对照《农业标准化基地等级评定与划分》地方标准,对各区推荐的自评优级基地进行现场评定。经市级评定为“优级”的,每个基地奖励 10 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持续开展标准化生产相关内容。

5.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①支持对象。从市级“优级”农业标准化基地中, 通过区级遴选推荐基础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强的生产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及品牌提升。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重点落实农业绿色发展、全程质量控制等标准要求,以质量提升为导向,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强化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追溯管理,实施全产业链标准化管理。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重点推进地标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打造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或品种繁育基地。每个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建设资金 50 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基地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

6.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①支持对象。全市所有涉农乡镇。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以乡镇为单位,乡镇制定具体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乡镇管理站提升建设; 实施网格化监管,组织网格员完成生产主体信息核查更新,应用“北京农安宝”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开展网格员及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相关宣传、技术培训等;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追溯一体化建设,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带证上市,开展重点主体追溯等相关工作。

7.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地监督抽查。

①支持对象。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站。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按照《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安排,组织对全市 13 个涉农区开展异地监督抽查,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全年分四个季度从生产基地开展异地监督抽检,资金主要用于监督抽查过程中的抽样费、检测试剂耗材以及监督抽查过程中的相关必要支出。

供应企业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建设。

8.①支持对象。市级确定的承担“两会”等常规保障任务的供应企业。 ②支持方向及标准。资金主要用于提升供应保障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指导其按照市级每项重大活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十二专”全程管控、驻点监管、批批检测及“三人三锁” 等制度,加大供应企业产品自检等,提升其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每个承担重大活动保障企业补贴资金 30 万元。